
海丰县殡仪馆: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重新核定海丰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以及《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61号)等相关规定,经县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结合我县实际并经海丰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单位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明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定价方式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骨灰寄存等7项内容。其中: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等3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继续按照《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61号)执行。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4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单位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规范殡葬选择性服务及殡葬用品收费管理
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模式,你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运营成本、市场供需等情况,自主合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他殡葬用品租用和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开展服务前,你单位应将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以及殡葬用品的品种、规格、价格等信息,通过线上官网、线下服务场所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强化服务及收费行为规范
你单位在提供殡葬服务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规范自身服务流程与收费行为。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清晰展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举报电话等信息。在提供相关服务时,必须与丧属签订详细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在合同中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期限等关键条款,严禁收取合同或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针对殡葬选择性服务以及殡葬用品的销售、租用,你单位应始终坚持自愿有偿原则,不得通过任何手段强制丧属接受服务、购买或租用殡葬用品并收费,切实保障丧属的自主选择权。
四、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严格贯彻落实海丰县民政局 海丰县财政局 原海丰县物价局《印发〈关于全县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民〔2015〕113号)中的殡葬惠民政策。凡具有海丰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含未入户婴儿)去世后遗体火化的,以及出现在本地无人认领遗体实行火化的,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由政府免费为其提供殡葬基本服务。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服务对象的资格审核与服务对接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五、施行时间及旧规废止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原海丰县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县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海价〔2012〕45号)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后续如遇国家、省、市殡葬服务价格政策调整,你单位应及时按照新政策要求执行,并做好相应调整后的收费公示等工作。
附件:海丰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海丰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说明:表中“收费标准”为《印发<关于全县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民[2015]113号文)免费殡葬基本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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